弱勢生免住宿費
凡符合學雜費減免或弱勢助學身分者,除政府補助外,本校住宿費每學年每生加碼補助至全免。
以學習代替工讀,整合校內外資源,不讓經濟壓力影響學習穩定。透過多元輔導與勵學獎金,協助學生養成良好習慣、提升職場競爭力。
依據「教育部高等教育深耕計畫」落實高教公共性,提供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、身心障礙、特殊境遇家庭、原住民及突遭變故等學生多重保障。
多元補助與優質生活環境,給您無後顧之憂的學習體驗
凡符合學雜費減免或弱勢助學身分者,除政府補助外,本校住宿費每學年每生加碼補助至全免。
年所得 90 萬元以下者依級距發給助學金(NT$15,000~20,000)。校方每學年再加碼補助每生 1 萬至 2 萬元。
班排名前 30% 且操行達標之經濟不利學生,按月發放 NT$8,000~10,000 元獎學金(發放 12 個月)。
選擇類別,快速了解適用身分、申請資格與受理單位
| 方案名稱 | 適用身分 | 資格與補助細則 | 受理單位 |
|---|---|---|---|
| 弱勢生免住宿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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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符合資格者,除政府補助外,校方加碼補助至住宿費全免。 | 生輔組 |
| 大專校院不利處境學生助學計畫 | 具大專校院不利處境學生助學計畫補助資格者。 |
1. 前一學期成績平均 ≥ 60 分(新生免採計),利息所得 ≤ 2 萬元,不動產 ≤ 650 萬元。 2. 家庭年所得 90 萬元以下:第一級(70 萬元以下)補助 NT$20,000;第二級(70~90 萬元)補助 NT$15,000。 ※ 校方每學年額外加碼補助 1 萬或 2 萬元。 |
生輔組 |
| 類別 | 對象資格 | 成績要求 | 每月發放金額 |
|---|---|---|---|
| A 類(學雜費減免) | 低收、中低收、身障學生/子女、特殊境遇家庭、原住民學生等。 | 前一學年班級排名前 30% 以內,操行成績達 80 分(A-)以上,且未受申誡或警告以上處分。 | NT$8,000/月 |
| B 類(弱勢助學) | 獲弱勢助學補助、家庭突遭變故經審核者、懷孕/扶養未滿 3 歲子女者等。 | 前一學年班級排名前 30% 以內,操行成績達 80 分(A-)以上,且未受申誡或警告以上處分。 | NT$10,000/月 |
依參考頁面資訊,獎學金發放期間共 12 個月。
| 方案/基金名稱 | 適用身分 | 申請資格 | 受理單位 |
|---|---|---|---|
| 蔡衍明愛心基金會 | 近貧戶/弱勢清寒戶 | 須由鄉鎮市區公所或村里鄰長開立清寒證明正本,不可一案多投。 | 產職處 |
| 學產基金助學金 | 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 |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及格,且未受記過以上處分。 | 學務處生輔組 |
| 緊急紓困助學金 | 本校學生 | 傷病住院、家庭突遭變故致生活困境、校內外意外事故等急需救助者。 | 學務處生輔組 |
提醒:補助金額、資格、受理窗口與申請期程,請以學校及主管機關最新正式公告為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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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年度須申請二個面向以上輔導項目,始具備請領獎助金資格。同一事由不得重複申請補助。如發現有偽造或虛偽不實情事,將追回已核發之獎助金並依校規懲處。
除了學雜費減免與大專校院不利處境學生助學外,符合下列具體事由者亦可經校內審核通過認定:家庭主要生計者最近 3 個月內死亡、失業、罹患重病,或依就學貸款支付學費等。
本獎學金性質為政府獎學金,若已領有其他政府機關相同性質之獎學金,不得重複領取。但若屬「助學金性質補助」則不在此限。
諮詢窗口:生活輔導組/就學服務處/產學合作及職涯發展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