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程通過條件 |
跨領域學分學程(選修) 12學分: 1.跨領域學分學程為選修學程,畢業前應至少完成12學分;若完成一個完整學程,則於畢業證書加註學程名稱。 2.跨領域學分學程及課程之相關資訊,請詳見各院及教務處跨領域學分學程網頁公告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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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程概述 | 金融科技的創新與數位變革,已是現在進行式。傳統的金融機構的經營模式已經面臨巨大挑戰。面對金融科技的創新與變革,大學的專業系所必須與外部金融市場接軌,本學程欲培養具備金融科技知識與應用能力的專業人才。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學程目標 |
1.強化數位金融知識與應用為主要核心能力。 2.跨領域整合「財務金融學系」與「資訊工程學系」之專業能力。 3.培養程式設計與應用的能力。 4.培養資料挖礦的方法與相關領域進階運用的能力。 5.提升金融創新、創意與創業的概念,積極參與競賽,結合實習與企業參訪,建構職場競爭力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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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程課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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